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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少年輔導委員會實施要點」,並將名稱修正為「雲林縣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實施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轉知。

刊登日期:2015/5/11
發文日期:2015/5/11
發文字號:雲少輔字第1041400227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少年輔導委員會實施要點」,並將名稱修正為「雲林縣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實施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函: 檢送修正「雲林縣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實施要點」1份。
正本:雲林縣政府行政處、雲林縣政府民政處、雲林縣政府財政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、雲林縣政府工務處、雲林縣政府水利處、雲林縣政府農業處、雲林縣政府社會處、雲林縣政府地政處、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、雲林縣政府教育處、雲林縣政府勞工處、雲林縣政府新聞處、雲林縣政府文化處、雲林縣政府計畫處、雲林縣政府主計處、雲林縣政府人事處、雲林縣政府政風處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、社團法人雲林縣兒童福利發展協會、社團法人雲林縣百里香兒童青少年關懷協會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)請刊登縣公報、本縣警察局
附件:
  • 雲林縣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實施要點